本報重慶12月9日電 記者徐偉 通訊員郝紹彬 劉國慶 受20人請托,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獲得工程款、建築工程設計方案等方面牟取利益,58次非法收受財物312萬餘元。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今天開庭審理重慶市永川區原副區長董乃軍涉嫌受賄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5年至2013年,董乃軍在擔任重慶市蔡家組團管理委員會主任、重慶市北碚區建設委員會主任、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重慶嘉皇房地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黃印其等20人的請托,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獲得工程款、建築工程設計方案通過審查等方面牟取利益,先後58次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12.6524萬元。被告人董乃軍及其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及大部分犯罪事實沒有提出異議,對部分犯罪金額提出了異議。因案情重大,此案將擇期宣判。
  (原標題:涉嫌受賄渝一副區長被控58次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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